关于做好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要求,现就我市推荐申报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对象及条件
推荐申报企业属于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必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培育条件等方面要求。 已列为工信部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推荐申报程序
1. 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工信部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文件要求,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编写企业申报材料。
2. 企业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工信部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文件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附件1和附件2,A4纸双面印刷,一式四份)加盖企业公章后,送交所在辖区县市区工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系统填报内容保持完全一致。
3. 汇总推荐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于5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申报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送交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根据各县市区申报汇总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上报至省工信厅。
三、工作要求
1. 严禁弄虚作假。凡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 严禁代理申报。市工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按程序自主申报。凡委托代理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各级工信部门受理申报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
3. 加强服务指导。为提高申报企业质量,各县市区本次申报不设名额。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准确领会工信部培育工作通知精神,严格把握培育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优质企业进行申报,并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杨帆 28681025
附件:1.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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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